【歐文字型故事】#8 Gotham- 生於高譚市的字體

YOYO 鄭介瑤
Jul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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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歐巴馬競選時,團隊使用Gotham做主視覺字體

許多設計師不斷在說,字體是有個性的,而今天要介紹的字體,Gotham,給人一種非常誠實、可靠的氣氛,因此,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在2008年競選時,選用這個字體,作為主視覺字體。

Gotham(高譚)與蝙蝠俠裡面的罪惡之都高譚同名,據說高譚是以紐約為草圖虛構的地名,而這款字就是誕生於2000年的紐約,設計者是字體設計師 Tobias Frere-Jones,他當時是為了他的字體公司 Hoefler & Frere-Jones製作,這間公司本來在紐約市就相當具有地位,設計過許多知名字體,而在發布這個字體後,公司的聲譽更是攀向巔峰。

先介紹一下設計師 Tobias Frere-Jones,他生於1970年的紐約,Frere是母親的姓、Jones是父親的姓。他的父親任職於廣告公司,做文案;外祖父是兩次世界大戰期間與二戰後,非常具影響力的出版業者;他的哥哥是著名的樂評人,整個家庭都具有藝文學養。在他青年時期,對於寫作跟繪畫產生強烈的興趣,他了解到,他必須擇一作為日後養活自己的工具,但卻在偶然的機會下,他發現了字體設計這個領域,他覺得這就是他想要的,可以畫畫又可以徜徉於文字之中。

設計師Tobias Frere-Jones (wikipedia)

1992年Tobias Frere-Jones 畢業於知名的藝術學校,Rhode Island School of Design(羅德島設計學院)後,就進了字體公司當設計師;1996年他開始任教於Yale School of Art(耶魯大學藝術學院),開設字體課,與知名的設計師 Matthew Cater是同事。1999年,他離開了原本的字型公司,與好友Jonathan Hoefler合作,任職於公司 Hoefler & Frere-Jones,公司還是以他們兩人的姓氏命名的。但是他們的合作只到2014年就結束了,因為他們對於公司的所有權產生糾紛,Frere-Jones還提出告訴。 Jonathan Hoefler 認為公司的所有權屬於他自己;而Frere-Jones說在他離開前公司時,他們達成口頭協議,他會貢獻作品、業界人脈、設計能力以及他的名聲來幫助公司,所以他擁有公司一半的所有權,但因缺乏完整的合約證明,所以最終紐約最高法院判決公司屬於 Jonathan Hoefler,但公司必須改名,不得再與Frere-Jones聯名。(更名為更名為 Hoefler & Co.)而Frere-Jones也另外成立自己的公司Frere-Jones Type。

在他們合作的時期,他們設計了許多有名的字體,也接了許多大客戶,像The Wall Street Journal, Nike, The New Times, GQ⋯⋯等等。Gotham這款字就是為了GQ雜誌設計的。他們訴求男性化、陽剛、現代化、創新的字體。

2001年發行的GQ雜誌 (http://www.moviemags.com Photo: Terry Michel)

這款字體的特色是有很寬敞的x-hight ,而且ascenders和descenders都很短,它的字母,肚子很大,而且寬寬的,沒有銳利的角,像大寫A的上下都是平的。

Gotham字體

2008年, Frere-Jones 在電視裡看到歐巴馬的造勢遊行中,自己設計的字體被用做標語,感到很興奮,沒想到更讓他覺得幸運的是,Gotham後來成為競選主視覺。跟早期的競選宣傳不同,早期會設計一個圖像化LOGO,然後放個選舉次號,做各種宣傳;而歐巴馬那次的競選團隊,做了更全面的設計規劃,連搭配的字體都統一。原本團隊選擇的是 Gill Sans,但後來,團隊覺得 Gill Sans 的變化選擇偏少(15種),所以後來才選擇大概有四十多種變化的 Gotham ,這裡的變化指的是像是不同粗細、斜體、壓扁等等形態變化。
Gotham其他有名的運用還有Freedom Tower (自由塔,又稱世界貿易中心一號大樓)的柱石上;知名品牌標準字如:Spotify、Neflix、Cartoon Network;以及Twitter平台上顯示的字也是Gortham。

使用Gotham為標準字的品牌

Frere-Jones在字體設計這個領域至今已30餘年,在一場專訪中他提到,設計字體是一個可以很多面的工作,可以純技術、也可以很情感地表現自己、表現商品的個性。很多人都在問,我們已經有那麼多字體了,為什麼還一直要設計新字體,他認為字體設計是在解決問題,不斷有問題就會不斷有新字體。比如說華爾街日報的問題就是不夠清晰好閱讀,他們的字體必須印到5級、6級那麼小,他為華爾街日報設計字體後,有位年長者跟他說「我不知道你做了什麼,但我現在看這個報紙不需要眼鏡了。」能不斷地發現問題,並藉由字體設計解決問題,正是他覺得困難卻又熱愛的所在。



參考資料:

  1. Simon Garfield. (2011).Just My Type: A Book About Fonts. London, England: Profile Books.
  2. Youtube 影片(2016年11月2日)。〈Typekit foundry partner Frere-Jones Type on designing type | Adobe Creative Cloud〉
  3. Youtube 影片(2017年2月22日)。〈Typographics 2016: Text and Type, Tobias Frere J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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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鄭介瑤

平面設計師&插畫家,希望能透過平台發佈的文章,跟台灣的大家多交流藝文訊息。聯絡e-mail:chiehy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