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s New Roman 這款字是最多電腦內建的字體,這個名字來自英國的報紙 The Times, Roman 指的是它參考大概的羅馬風格,也就是15世紀末、16世紀初義大利的印刷字體。1920年代,在 Monotype 公司的字體設計師 Stanley Morison 曾投書評論當時的 The Times 使用的字體很糟糕,不但不符合報紙的風格,而且也不好閱讀。這篇文章是投書到 The Times 並被刊登出來, The Times 的老闆看到這篇文章,於是在1929年,委託 Stanley Morison 設計這款字,他與 The Times 的廣告部門的字體藝術家 Victor Lardent 合作,並於1932年正式使用在 The Time 報紙上,並在隔年商用販售。
Times New Roman 是一款襯線字體,以16世紀 Plantin-Moretus 鑄字店印出來的字為設計原型,並加強它的可讀性,以及調整了它的空間:字比較窄,也縮短了字母向上延伸跟向下延伸的部分(比如寫的 h、d 的豎筆短一點、小寫 p、g 的尾巴縮一點)讓句子印起來更省空間,也同時更省錢。也是這這個字體那麼受到歡迎的原因。在影印、列印很貴的年代,它是很棒的設計,因此,像是平面設計師 Mathew Carter ( Verdana 的設計者)後來為微軟設計螢幕字體 Georgia 時,也使用了Morison 的這個方法。
因為是被用在有名的報紙上,大家每天可以看到,所以知名度迅速大開。1970年代,因為有了新的印刷技術,加上The Times轉型變成小報,他們不再使用 Times New Roman 這個字型,其間也改用過多種不同的字型。
設計師 Morison不只是個字體設計的專家,還是英國的字體史學家,生於1889年,卒於1967年,他的年代跟 Jan Tschichold 和 Paul Renner 是同一個時代,可是他在不同的國家,Morison 是英國人,在那個消息傳播緩慢的時代,他們是無法交互影響的。他的大部分知識與技能都是靠自己自學。24歲時,他是在一間雜誌社當編輯助理,3年後,也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成為一個 conscientious objector ,這個詞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是「由於思想自由,個人良心或者宗教信仰等的道義理由,而要求拒绝履行軍事服務權利的個人」,他拒絕去當兵,也因此,被拘捕。戰後他在一間出版社當設計總編,出版批判戰爭的刊物;33歲時,他成立一個協會,致力於排版設計,並印出了許多實驗性的作品,同時間,他也是另外一家平面藝術刊物的作家跟編輯。
1920年代,他還是30多歲時,成為Monotype,蒙納字體公司的顧問。蒙納公司剛起步時,就是 Stanley Morrison 具有美感的建議,使公司越來越受關注。 他為蒙納公司邀請過 Eric Gill 設計 Gill Sans 和 Perpetua;也邀請過Berthold Wolpe 替蒙納公司設計過 Albertus,他還是替 Sabon 字體命名的人,在邀請優秀的設計師設計新字型外,也致力於翻新幾世紀前的舊字體,賦予它們新的生命,可以說是字體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之一。
參考資料: 1. Simon Garfield. (2011).Just My Type: A Book About Fonts. London, England: Profile Books. 2. Youtube 影片(2020年12月)。〈Times New Roman — Graphic Design History 101〉